
检察院实习体会
检察院实习体会1在期待中拉开实习的序幕,我的寒假也为之让路。这是一个只有半个假期的寒假,却让我铭心刻骨。实习前是期待是高兴,学习了一年半法学之后,无论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法学学生,相信我对于法学的热爱是无庸置疑的。
2月1日,爸爸把我带到检察院,在一个简单的见面认识后,我便有幸被分配到公诉科开始了曾经牵肠挂肚的实习生活。本次实习是我个人要求的,由于正置过年期间,因此仅有两个星期的学习时间。
学习实践,无疑,这是一个书本上无法接触的方面,主要的工作在于刑法的执行监督、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个可以接触到看守所的科室。
在短短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接触到了看守所这个神秘的地方,实践了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相关工作,看到了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知道了谈话教育、换押、提押、讯问等高墙之内的检察工作,受益匪浅。
每次接到一个案子,都需要做登记、审查、讨论等一些工作。我也帮着登记、填表,学着写审查报告,跟着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开始思考“什么人在违法犯罪?”。
仅仅两个星期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尽管我接触了不是很多的东西,或许所作的仅仅是整理卷宗之类的工作;然而却系统了解了一些程序上的东西和对待工作的那份严谨。或许在外人看来,检察院的工作是清闲的,当我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工作要不得半点马虎,并且有些工作还需要主动地克服困难去开展。
转眼间,这个假期的实习就要结束了。要有人问我一些具体的成绩,说实在我或许无一可列举出来,但值得肯定的是我心态的转变,初步尝试学校之外的生活,一切又重新开始,这样的开始在眷恋和探索中进行。
由衷的感谢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对我实习的支持和周到细致的安排,感谢公诉科的各位指导老师(哥哥姐姐)的指点和帮助!
检察院实习体会2时光飞逝,为期十周的实习生活就这么结束了。在检察院的这段日子里,我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第一次”:第一次整理卷宗,第一次参加提审,第一次写起诉书,等等。从陌生到熟悉,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么新鲜,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通过这两个多月以来与检察人员的相处,我更加明白了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何谓专业精神。首先,公诉人肩负着刑事检控工作的重任,其所作决定对相关人员的影响重大,因此起诉工作的每一道程序都不容有失,在每做出一个决定前都要深思熟虑,分析预测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所以,公诉人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判断力及丰富的日常知识,要勇于在工作中坚持自己的信念。其次,在法庭上,公诉人代表的是国家,要以国家和社会利益为根本,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其出庭支持公诉,并不是要不惜一切代价把被告人定罪,而是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与智慧,向法庭提出证据,力求法庭信服,将罪有应得之人绳之于法,把案件真相公诸于世。最后,公诉人在庭上秉持公正不会被视为软弱。其在陈述案情和答辩时,既要谦恭有礼,又要坚决有力,但是在反驳对方时,绝对不能不择手段。
除了专业上的知识,我还学到了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第一,在岗位上要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份工作;第二,要抱着学习的态度,怀着平静而坦诚的心去面对社会,面对生活;第三,秉承积极主动的作风,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形象,积极主动与人交流和沟通;第四,要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不争不抢,积极把握各种机遇发展自己,认真细致学习各种新的东西,勇于尝试各种新的挑战。这就是我给自己在检察院实习生活中定的守则,也是我人生的守则。整个实习下来,我收获颇丰,学到的东西却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唯有继续运用于实践当中,行动才能说明一切。
当然,除此之外我也注意到了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其一是,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过大。检察机关和法院因为在人事任免上受到行政机关的牵制,在经费补助上又受到行政机关的控制,因此很难存在所谓的独立。检察机关和法院要是想在行政机关想插手的案件中维护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那么他给予社会的也许是真正的公正,但接下来他自己可能面临着的就是失业和单位经费的困难。
其二是,普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就拿农村而言,由于农民法制观念不强,农村有时会成为各种纠纷和冲突的泛滥地,农民也常常成为各种欺骗和陷阱中的受伤者。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巩固农村的稳定局面,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意义十分深远。而在城市当中,部分高校知识分子法律和纪律意识淡薄,缺乏监督的现状堪忧。中国的法治传播和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其三是,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上升。在这次实习中,我接触到了许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特别在听了检察人员的谈论后,我对每年未成年人犯罪的数字之庞大感到非常震撼。受网络、暴力、色情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以及农民工外出打工,城市高离婚率和乞讨现象的出现等等,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非常感谢丰泽检察院肯给我这次实习的机会,感谢法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大力支持,也要感谢检察院里所有帮助过我的人。在这次实习的过程中,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真正系统地了解了检察人员的工作流程,和他们对待工作时的那份严谨和责任心。实习生活虽然结束了,但我需要积蓄力量和能量,在新的起点上放飞激情和动力,向着更高的目标进步,不断地学习和前进。
检察院实习体会320xx年3月1日我来到了大洼县人民检察院实习,在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各级领导和同事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同时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实践的重要,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社会。在实习期间,我做到了遵守实习所在地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到了大家对我的认可
这次实习我被分配到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的第一步。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
进入侦查监督科,科长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情况,使我对侦查监督科有了一定的了解。
我在侦查监督科主要从事的是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提审、送卷和帮助科室成员打印有关案卷的材料等。在实习期间,我开始接触到具体案件,并同科长一起去提审,这是最让我觉得兴奋而又感兴趣的,因为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能更加了解案件的始末,从而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在讯问中,科长以义正严词的语气和循循善诱的讯问方式,使犯罪嫌疑人都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积极与检察官配 ……此处隐藏10014个字……是否合法等)、录入、提审、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当然有时候也有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公安部门、法院以及狱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而在处理一个偷税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税务部门联系。而在实习过程中通过与这些机关的联系,也能够了解到其他机关的工作。我想这对于我也是很有益处的吧。
第一次去提审的时候,心里是很紧张的。因为想象中看守所里的犯人都是非凶即恶的。但是林老师说了一句:怕什么,咱们是这里的主人。事实也证明了这点,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师都很恭敬,也会主动打招呼说"检察官好"。而在讯问过程中,也看到了严厉的林老师,而平时他是待人很和蔼的。当然讯问开始或者结束后,林老师也有人性化的一面,会闲聊几句,问下家里的情况,了解下平时生活的困难,做下思想工作。很幸运的是几次提审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较老实的,看到的他们眼神里都满是后悔、焦急。但是,他们当中几个还有前科,有些还是累犯,我想光是后悔是阻止不了他们再次犯罪吧。客观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计问题。而开庭恐怕是到检察院实习的同学最为期待的吧。也是在实习一周后我才有机会跟随林老师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次去很紧张,因为个人觉得法庭很神圣。而林老师也说,如果不亲身体验一下出庭,实习就白来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诉书,其他的就看林老师了。而那种感觉跟模拟法庭完全不一样,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态的变化吧,毕竟模拟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们坐在这里,可能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种感觉沉甸甸的。而开心的是几次开庭都能得到林老师的夸奖,也在每次开庭结束后,林老师都会很有感触地告诉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让我受益匪浅。
检察院实习体会10从20xx年x月19日至x月21日,我在A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简称“侦监科”)度过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实习生活。虽然这段时间并不长,但却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与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所以在此我首先要感谢我的两位实习指导老师——A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副科长熊科长与检察员雷姐,是他们的精心与耐心让我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学到了许多非常实用的知识。另外我还要感谢侦监科的科长冯科长和科员胡和王,是他们的亲切与关怀为我的实习生活添了几许温馨与快乐。
记得第一天到达市检的时候,紧张忐忑的心情让我无心欣赏市检气派十足的大门,高高耸立的办公楼,绿翠可人的松柏。在政治部华科长与我们一番交流之后,我们一起来到这里实习的八个人被分成了六组,而我被分到了侦查监督科。后来在两位指导老师的指点下,我渐渐明白我所在的侦监科的基本职能。
A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主要有两个职能:一是对A市各县(区)的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与审查逮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一是对A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和反渎职局移交过来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逮捕、不予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我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内,主要学到了如何对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局的移交过来提请批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这整个过程可称为“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现将经验总结如下。
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案件主要经过以下六个步骤:一是办案人(承办人)对公安局、反贪局、反渎职局移送过来的案卷(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案件形成一个较为理性的认识。二是就案件的相关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三是在前两个阶段取得的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也即“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该意见书主要反映承办人决定捕或不捕的决定与理由。四是承办人将其承办的案件向上级主管人(就我们科而言是指检察院的胡副检察长)汇报案件并与其它承办人一起讨论案件,然后一起作出捕或不捕的决定。五是承办人将决定通知(书面通知)提请批捕方。六是承办人将有关材料整理成卷宗。
这六个步骤看似简单,但其中有很多细节是值得注意与深究的。
一、在对公安局、反贪局、反渎职局移送过来的案卷(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阶段。
这一环节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可直接影响承办人作出捕后不捕的决定。这一环节的关键在于承办人要在案卷中找到有用的证据并得出一个初步结论,而由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和反渎职局承办的案件都是一些案情较为复杂,标的较大的案件,所以收集的相关证据也较为多。这样,承办人往往需要在一大堆的证据材料中寻找有用的证据并形成一个证据链。就我在市检学习到的知识告诉我:要想快速有效地找到有用的证据,可先看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与证人证言,再从口供与证言出发找到与之相对应的书证、物证和鉴定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较为理性的初步决定。
二、在提审阶段。
在提审阶段首先要准备好提押证与讯问犯罪嫌疑人笔录纸,如对提审这部分还不是很为熟练可先准备好一个讯问大纲。再次,要明确侦查监督部门派出检察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主要目的不是在于收集证据,而是在于复核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并对公安机关前期的审讯工作进行监督(如每次提审都会问犯罪嫌疑人这样的问题:公安机关在讯问你时有无刑讯逼供行为)。
三、在形成书面材料阶段。
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包括五部分。一是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涉嫌的罪名以及家庭的基本组成情况。二是发案、立案、破案经过。一般写明公安机关或反贪局、反渎职局是如何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并于何年何月何日提请批准逮捕。三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侦查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这一部分内容是直接截取侦查机关移交侦监部门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中的案件事实部分。二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
这一部分则是由承办人在整理所有证据之后经过理性分析认定的案件事实,其中证据部分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和书证。在这里要注意的地方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翻供行为存在,那么在意见书的这一部分就要体现出翻供这一情形。
如在我参与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犯罪嫌疑人汤某就存在有翻供行为,在指导老师熊科长的指导下,我在书写“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的这一部分内容时,就将其分成五个段落进行书写,即“20xx年7月28日向公安机关供述”、“20xx年7月31日向公安机关供述”、“20xx年8月3日向公安机关供述”、“20xx年8月13日向公安机关供述”和“20xx年8月14日向公安机关供述”五部分。四是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一部分内容主要写明对公安机关的一些建议,如对案件部分问题应进行进一步补充侦查。另外,如果在案件中出现证人改变证词、犯罪嫌疑人翻供情形时,承办人应对此进行说明。
四、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就是承办人对整个案件作出的最后的建议捕或不捕的决定,为整篇意见书的结论部分。
五、在汇报案件阶段。
这一阶段要做的首先是由承办人向与会人员(一般包括侦监科所有人员与上级主管人胡副检察长)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与会人员对案件和承办人的意见发表见解;最后综合所有与会人员的意见得出捕或不捕的最后决定。